关于那些疑义、谬误

2013-02-07 作者: 练习打字
  首先,感谢读者“夜奏·优比涅”!

  下面,是笔者总结的一些关于疑义之处的资料,如有谬误,请大家多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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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才,乃才之秀者!始见于《管子·小匡》,自有汉一朝,成为举士科目。

  南北朝最重此科,《北堂书钞》引《晋令》,“策秀才,必五策皆通,拜为郎中。”

  隋唐亦有秀才科。唐初,秀才科第最高,每年秀才不过一两人;秀才一科,多次举废。

  明太祖时,举秀才数人,均是辟举,非科举之士,后乃专指州、府、县学之生员。

  秀才,与《礼记》中秀士相若,本是泛称,不过才能秀异之士也,不限于饱读诗书之人。至汉晋,成为举荐人才的科目之一;到隋唐,为取士一科,后废之,同时,成为读书人的通称。至宋,沿用唐后期之法,但凡争取举荐者,皆称秀才,所谓“不第秀才”,便始于宋。

  本文因为用语习惯等问题,便不与更正啦,大家明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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