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2.第362章 地契

2017-05-10 作者: 雨中柔情
  对于地契等契约。

  中国古代史料中关于地契的概念是这样解释的:

  是典押、买卖土地时双方订立的法律文据。其中载明土地数量、坐落地点、四至边界、价钱以及典、买条件等,由当事人双方和见证人签字盖章。是转让土地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地契由卖方书立,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坐落、四至,地价,出让条件,当事人双方、亲属、四邻、中人及官衙等签字盖章。未向官府纳税前的地契称为“白契”,经官府验契并纳税后称为“红契”。只有“红契”具有法律效力。

  地契由买方保存,作为土地所有权凭证,可以凭它作抵押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国家土地征用条例公布前(1953年11月前)土地允许买卖,在买卖土地时仍需书写地契。

  我国古代的地契分为白契和红契两种,俗称“民契”与“官契”。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叫做草契或白契。

  立契后,经官府验证并纳税,由官府为其办理过户过税的手续之后在白契上粘贴由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契尾,钤盖县州府衙的官方大印,规正三寸许,方制,篆体,红色赫然,便成了官契,或者也叫做红契。

  而楚悦烟所在的这古代夜三一样的,就之前楚悦烟和干活的工人签的劳动契约没有经过官府的验证,是白契、草契。不管是草契还是白契,有些契约必去是一式两份,就像是劳动契约一样。但有些只要一份就好了,就像是归个人财产的地契什么的。

  回到酒楼,楚悦烟爽快的掏给老板一张五百两银票和五锭一百两的银子。

  老板呢,也把酒楼的买卖契约和地契给了楚悦烟。

  现在这酒楼是楚悦烟的了,好在老板之前要卖这个酒楼的时候,就把他们自己的东西都拿走了,这会倒也不用麻烦收拾什么的。

  让小二把酒楼的招牌摘了下来后,给他们和厨房的人结工钱便离开了。

  嗯,这个酒楼是楚悦烟的了,是楚家的了。

  酒楼就剩下了楚悦烟自己一个人,把大门的门板彻底关上后,楚悦烟趁着感觉还有时间,先把这个酒楼里里外外后仔细看过一遍。

  把楼上楼下,厨房后院,储物室柴房,各个房间还有地窖酒窖都看了个遍后,楚悦烟终于安静了下来。

  好吧,这个酒楼除了一些锅碗瓢盆,桌椅碟筷外,别的什么都没有留下。后院呢,大件东西都还有,不过这日用品是没有的,这很正常,就是有了楚悦烟也不会放在原地,该丢了都丢了。

  用精神力感觉了下,好吧,酒楼就自己一个人。那就放开手脚先打扫一遍?!

  说做就做,楚悦烟开始从二楼至一楼,从酒楼前边打扫到后院的后门处,用的内力加超能力把整个酒楼加后院都打扫的干干净净。

  话说,这酒楼原先的老板是不是认为了要卖掉酒楼了,就不怎么好好让小二打扫呢,在有些地方的角落,楚悦烟可是打扫出不少的垃圾。当然,还打扫出了十几两碎银子,看来运气不错哦。

  厨房后院还有几只鸡,这是老板很大方的送楚悦烟的,毕竟不好带走,而且楚悦烟也没有真的让他亏钱,他还是有大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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