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文字狱2

2014-11-25 作者: 如烟往事
  第5章文字狱2

  第二是明史案,这个事情要从明朝一个叫朱国桢的人说起。

  这个朱国桢是一个明朝的官僚,浙江湖州人,曾经当过内阁大学士。朱国桢的晚年遭到魏忠贤的挤压弹劾,不得不托病辞官,回老家颐养天年。朱国桢的退休生活可谓过得很充实,由于他长期在北京当大官,阅读了不少皇家的典籍,也了解不少宫廷内幕,晚年闲着也是闲着,没事的时候就准备过一把作家的瘾,竟然写出了一部《皇明史概》,记录了明朝200多年的历史。这位朱老先生还以“朱史氏”之名评点历史和人物,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有司马迁遗风。

  遗憾的是朱老先生没有等到这本书出版,1632年就离开了人世,只留下了还需要进一步整理的稿本。十几年之后,清兵入关,清王朝成为了国家正统……

  俗话说“富不过三代”,朱国桢死后,朱氏家族家道中落,不肖子孙们治家无方且不学无术,竟然将朱国桢所撰《皇明史概》中的《列朝诸臣传》换了银子。购买《列朝诸臣传》的,是湖州当地富豪庄廷珑。庄廷珑从小文采出众,15岁就被从县学选拔为贡生,进了全国最高学府——北京国子监——读书深造。“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正在庄廷珑踌躇满志打算进身仕途之时,19岁时却因病双目失明,只得抱憾离开京城,重归故里。

  庄廷珑把朱国桢的书稿买下来了之后,起初只是想让人给他朗读消遣时光,并没想要用它做什么事情。不知道哪一天,这个看不见眼前世界的人突发奇想:“司马迁有言:‘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我一个废人,如果能给后人留下些文字,也不枉到世上走了一遭。”朱国桢这部尚待整理的书稿,正好可以成为庄廷珑著书立说的模本,反正自己家里钱多的是,搞个史书青史留名,生活不要太美好!

  庄廷珑的想法得到了他的老子庄允城的强烈支持。

  江浙一带人杰地灵,钟灵毓秀,人才荟萃,名士辈出,要寻找编修史书的人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庄氏父子列出了18位湖州当地的名士,分头发出聘请书,聘请他们共同完成“参订”《明史》大业,接到邀请的名士纷至沓来,开始了这一浩大工程。不过可惜的是,顺治十二年(1655年),庄廷珑生了一场大病,就此撒手人寰。

  庄允城老年丧子,极为悲痛,他化悲痛为动力,继续致力于编书工作,几年之后,这部书终于撰写完成,取名为《明史辑略》。为了提高书的分量,就像今天不知名作者出重金请著名作家、评论家为作品写序一样,庄允城邀请退休在家的前礼部侍郎李令皙为特邀嘉宾,为《明史辑略》写一篇序言。可惜这个时候李令皙也是双目失明,不过中国人向来就很会变通,这位李官人请枪手代写了一篇文情并茂的文章,署上自己的名字,交给了庄允城。

  顺治十七年(1660)冬,《明史辑略》正式“出版”,庄廷珑的岳父朱佑明是湖州巨商,腰缠万贯,答应承担大部分刻印费用。庄允城特意将儿子庄廷珑列为本书“总纂”,大约相当于现在的“主要执笔人”,其他18位参编人员都榜上有名,作为“共同作者”。日渐老迈的庄允城手捧着这部凝聚着庄家人心血的著作倍感欣慰,认为可以告慰爱子庄廷珑的在天之灵了,把书赠送给很多亲朋好友。庄允城显然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商人,为了收回本书的成本,他还委托往来于南北的商贩运往各地发卖。

  庄允城显然不是一个政治素质过硬的人,要知道,即使在今天文化如此开明的时代,出版一本书还得经过审核。而庄允城竟然不经过政府的同意,不仅私下里编了本有关明朝的书,还大肆传播。

  他没有政治嗅觉,不代表其他人没有,其中有一个叫吴之荣的人,这个人不仅政治嗅觉灵敏,而且人品奇差,这个人曾经因为严重的腐败问题,被顺治打进了监狱,判处绞刑,后来多方打点,总算保住了一条小命。后来顺治册立董鄂妃大赦天下,吴之荣竟然很幸运的被放了回来。

  当著名的腐败分子兼无赖小人的吴之荣盯上了之后,事情就比较严重了。吴之荣一开始只是想向庄家和朱佑明敲诈巨额的保密费。面对吴之荣这样一个一个市井无赖,庄允城当然有理由轻蔑,道:“你这种杂碎我见得多了。”把吴之荣赶了出去。吴之荣很不高兴,小人不高兴往往很麻烦——吴之荣索性于顺治十八年(1661)七月把“逆书”的事情告发到了浙江省。不过庄允城显然是在当地是有一定地位的,你吴之荣算哪根葱啊?所以地方上压根就懒得理这个无赖。

  吴之荣眼看自己在地方上不受待见,竟然进京上访!他连夜撰写材料,摘取《明史辑略》中的悖乱之语,告发庄允城非法出版反动书刊,严重影响大清国的稳定。

  地方上懒得管的东西,鳌拜很感兴趣!他命令公安部副部长罗多同志率领数十个全副武装公安人员径直来到浙江,事先没有通知浙江省负责人,如虎狼一般直扑庄允城的宅邸,把庄允城和朱佑明的宅邸围了个水泄不通,很快抓住了庄允城和朱佑明,并把他们打入死牢押解进京。

  庄允诚被逮捕上京以后,后来不堪虐待死于狱中。

  庄允诚虽然挂了,事情还不算完,该牵连的,就要牵连,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康熙二年(1663)正月二十日清晨,湖州市突然戒严,所有城门都关闭起来,城中文武官员率数百名八旗子弟兵,分别按照《明史辑略》上的名单,全家捉拿,仅李令皙一家就抓了一百多个人,甚至包括前来拜年的亲戚、邻居。庄允城和朱佑明两家被抓了好几百人,湖州以外的涉案人员,也在很短时间内被缉拿归案。

  康熙二年(1663),庄廷珑“明史案”正式结案,四位辅政大臣以康熙帝名义颁行天下的圣旨严厉而具体:凡参与组织、编写、刻版、印刷装订、买卖“逆书”以及有书不缴者均处以极刑,格杀勿论,各家财产藉没,案犯男性家属,凡年满15岁以上均判绞杀。庄廷珑本人则被掘墓开棺焚骨。

  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千名囚犯被圈拢在杭州市弼教坊广场等候结局。囚犯们脸色苍白,浑身哆嗦,涕泗横流;白发苍苍的老妪、怀抱婴儿的女人、尚未成人的儿童呼天抢地,泪水横飞。国家机器的声音回旋在寂寥的长空:“朱佑明,凌迟处死!李令皙,凌迟处死……”在整个“明史案”中,被诛杀的人竟达70人之多。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地痞流氓吴之荣反而成为了国家英雄,不仅得到庄允城与朱佑明一半家产的奖励,还当上了“右佥都御史”。

  让我们稍感熨帖的是,在人间泯灭正义与良知,残忍和凶暴恣意横行的时候,老天爷说话了:一位叫范韩的文人在《范氏记私史事》记载,康熙四年(1665)七月,“吴之荣归自闽中,行至半山,狂风骤起,雷电交加,之荣随成疟疾,寒热夹攻,两日而死,人皆称为天雷击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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